还债还出政府诚信——阜城县偿还乡镇债务的调查
2007-12-26 15:31:59
来源:
河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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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1日,总投资5亿元的河北三耐有限责任公司主厂房的900个地桩已经打完,5月中旬将落成。阜城县蒋坊乡党委书记黄卫国高兴地告诉记者:“前几年我们天天躲债,根本无心考虑上项目的事。还了债,现在一身轻松,可以聚精会神抓经济建设了。”这是该乡去年以来新开工的11个项目中最大的一个,到2008年这些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,全乡人均可增收4000多元。这是阜城县偿还乡镇债务后出现的喜人局面。
到目前,该县已偿还乡镇债务中的个人借款2050.6万元,占偿还计划的63.6%;乡镇债务中的欠发工资600万元已全部补发完毕。
由于主动还债,这个县重塑了县、乡政府的形象,干群同心谋发展,两年多时间共引进省外资金10个亿,吸引外资1090万美元,引进项目34个,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%以上。阜城县县长张宗辉说:“偿还乡镇债务,还出了政府诚信、还出了干群同心,促进了和谐发展。”
这个“脓包”已到了非挤不可的时候
阜城县乡镇负债这个“脓包”已经到了非挤不可的地步。该县是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,由于种种原因,前些年各乡镇都有一些债务。这些债务大都是“高利贷”,乡镇负债滚雪球般越滚越大,几乎所有乡镇都陷入了“以债抵税———收新税还旧债———再借新债抵新税”的怪圈。
统计数字显示:2004年该县农业税征收额为1650多万元,而全县仅个人借款负债便高达3200多万元,加上拖欠工资以及工程款等负债,负债额相当于农业税征收额的四五倍。国家免除农业税政策出台后,由于担心借出去的钱打水漂,一些债主开始频繁上门讨要欠款。
乡镇负债问题影响了基层政权的运转,损害了政府形象,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,解决这一问题势在必行。该县领导一班人形成了这样的共识。
"山药""烫手"也要碰
对于偿还乡镇债务,当时也有不同的声音,由于时过境迁,不少干部不愿碰这个"烫手的山药"。阜城县委、县政府认为,尽管乡镇债务是历史问题,但它关乎政府的诚信,关系社会和谐,不能撒手不管,相反,应该积极主动地清偿。
有关部门开始对全县乡镇负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,在各乡镇自报债务的基础上,专门组织了债务审核小组,对各乡镇债务进行审核、挤水分。最终确定全县10个乡镇负债额为7440万元,其中个人借款3249万元、拖欠工资600万元、银行贷款670万元、其他债务2921万元。阜城县以政府名义出台了《消化乡镇债务的实施意见》,在杜绝新债的基础上,原则上按个人借款、拖欠工资、其他类型债务的顺序,分类偿还。
对个人借款,经多方协商,否定了乡镇借债时许诺的"高利贷"。按照2004年6月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债权人支付利息。该县向债权人换发了由县财政盖章担保的"借据",初步计划每年偿还本金的20%以上,五年内还清,第五年支付利息。县财政确保每年筹集全县个人借款本金总额20%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,其中,10%由县财政直接列支,10%由县财政暂借给乡镇财政。在此基础上,乡镇每年要在办公经费中挤出20%用于偿还债务。该县规定,每年8月底集中向债权人支付,这样一来,每年乡镇债务本金偿还比例便超过了20%。
对拖欠工资,县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,对欠发工资50万元以下的乡镇一次性还清;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一年清偿40%;超过100万元的每年清偿35%,2004年他们已归还350万元左右。
还债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
阜城本来就是"吃饭财政"县,全县年财政收入仅9000多万元,如此大规模地偿债,县财政如何吃得消?县财政局副局长刘峰说,一是压缩某些不必要的支出,调整支出结构;二是压缩部门公用经费,把这部分资金优先用于还债;三是大力发展地方经济,拓展税基,增加收入。
当政府还债的消息传出后,债主们反倒理性了。原来他们提出尽快偿还债务,如今开始体谅政府的难处,主动提出可以5年分期偿还。古城镇灯具厂厂长李宝成看到政府讲诚信,深受感动,主动为政府分忧,自愿购买了80万元乡镇债务,替镇政府为40多户债权人还了债。
政府诚信还债,促进了干群和谐,促进了共谋发展。
本报评论员文章:主动还债彰显政府的信用与责任
面对令人头疼的乡镇债务问题,阜城县不回避、不遮掩,主动出击,对乡镇负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,在杜绝新债的基础上,按个人借款、拖欠工资、其他类型欠款的顺序逐步还债,取得明显效果。
相对于一些地方对政府所欠债务极尽“推、躲、拖”之能事,阜城县的做法体现了当地政府的务实态度与负责精神,值得称许。
由于种种原因,全国很多县乡现在背上了不小的债务包袱。债务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当地经济发展的一块“绊脚石”,成为一些地方各级政府的一块心病,成为影响经济与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。
是“心病”,就应想办法消除;是风险,就要设法去化解。可一些地方干部将它看作“烫手的山药”,碰都不愿碰,有的乡镇政府因长期欠债不还被群众称为“老赖”。我们经常可以见到或听到这样的事:许多县乡干部逢年过节不是把手机关掉,就是出去躲几天,还有的干脆写好辞职书放在办公室备用,以应付讨债大军。有人说,债务问题已经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干扰了基层政权正常运转,看来并非危言耸听。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。为何一些基层政府宁做“老赖”而不还债?除了有些地方确实财力困难外,更多的恐怕还是思想认识上的问题。有人觉得,许多债都是上届领导欠下的,凭什么要我还,所谓“新官不理旧账”;有人认为,现在要干的事多着呢,先还了债拿什么来干?还有人这样想,债都是以政府的名义欠的,到时候国家肯定会埋单,我干吗要抢先还?
透过这些貌似有理的“理由”不难看出,其实质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。在老百姓眼中,不管是“新官”“旧官”,都是代表政府的,“新官”在继承了“官位”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。什么是政绩?“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”,如果连欠的债都又推又躲,还怎么能为民造福呢?
“人无信不立”,政府应该比个人具有更高的公信力。个人欠债不还,损害的是个人信誉,而政府欠债不还,损害的不仅是债权人的利益,也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,更为严重的是还会失去公众的信任。一个失去公众信任的政府,还怎样发挥领导和引导作用呢?所以,在债务问题上,一些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认识,不管历史上的欠债是如何形成的,“推、躲、拖”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。最好的办法,就是像阜城县委县政府那样,本着以民为本的负责精神,直面现实,主动清偿。这才是一个负责任、讲信用的政府正确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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